《陋室銘》寫作背景】劉禹錫因參加革新運動,得罪了當朝權(quán)貴,被貶至安徽和州當通判。按規(guī)定,通判應(yīng)在縣衙里住三間三廂的房子。可和州知縣故意刁難,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。劉禹錫不但無怨言,反而很高興,還隨意寫下兩句話,貼在門上:“面對大江觀白帆,身在和州思爭辯?!焙椭葜h知道后很生氣,吩咐衙里差役把劉禹錫的住處從縣城南門遷到縣城北門,面積由原來的三間減少到一間半。新居位于德勝河邊,附近垂柳依依,環(huán)境也還可心,劉禹錫仍不計較,并見景生情,又在門上寫了兩句話:“垂柳青青江水邊,人在歷陽心在京?!蹦俏恢h見其仍然悠閑自樂,滿不在乎,又再次派人把他調(diào)到縣城中部,而且只給一間只能容下一床、一桌、一椅的小屋。半年時間,知縣強迫劉禹錫搬了三次家,面積一次比一次小,最后僅是斗室。想想這位勢利眼的狗官,實在欺人太甚,遂憤然提筆寫下這篇超凡脫俗、情趣高雅的《陋室銘》,并請人刻上石碑,立在門前。
【《愛蓮說》寫作背景】周敦頤一生淡泊名利,酷愛蓮花,他認為蓮花從淤泥中長出來,卻不沾染污穢,經(jīng)過清水的洗滌卻不顯得妖艷。它的莖中間貫通,外形挺直,不牽牽連連,不枝枝節(jié)節(jié)的,香氣傳播得越遠越清幽,它筆直潔凈地立在那里,人們可以遠遠地觀賞但是不能玩弄它。他以蓮花自喻,托物言志,在《愛蓮說》中通過對蓮花的贊美,表現(xiàn)了自己不與世俗同流合污的高尚品格。周敦頤曾于嘉祐八年(1063 年)在虔州(今贛州)道判署內(nèi)寫下此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