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中四年(公元738年),李希烈攻陷了汴州,接著又將侵襲陳州,分出他的部隊幾千人,開拔到達(dá)項城縣。將掠取這里的財物,俘虜捆綁這里的男女,到陳州會合。
縣官李侃不知怎么辦。他的妻子楊氏說:“您是縣官,叛賊到了,就應(yīng)當(dāng)守衛(wèi),(雖然)力量不足,但你即使死在這件事上,也是應(yīng)盡的職責(zé)。您如果逃跑了,那么誰來守城?”李侃說:“軍隊與錢財都沒有了,該怎么辦?”楊氏說:“假如您不守城,縣城就會被叛賊得到,糧倉里的糧食都成為他們積聚的了,庫房里的財物都成為他們的了,百姓都成為他們的士兵,俘虜,國家還有什么呢?奪取賊寇的財物,吃(奪得的)他們的糧食,用優(yōu)厚的獎賞來使令不怕犧牲的勇士,看來一定會成功?!?/div>
于是他把官府中的差使、小吏和百姓召集到房廳里。楊氏說:“縣官當(dāng)然是一城之主,雖然如此,任職的年限滿了就要離開,不像官吏百姓那樣。官吏百姓是本地人,祖先墳?zāi)乖谶@里,應(yīng)該相互出力死守在這個縣城,怎能忍心喪失忠義品格而充當(dāng)賊寇的人呢?”眾人都流淚答應(yīng)了她拼死守城。于是楊氏宣布說:“用磚瓦石塊擊中賊人的,獎賞他千錢;用刀箭兵器之類擊中敵人的,獎賞他萬錢?!庇谑堑玫搅藥装偃?,李侃帶領(lǐng)他們登城防守。
楊氏親自燒飯給他們吃,不論年長年輕,一律給他們吃,并且分得很公平,楊氏讓李侃對敵人說:“項城父老,守大義而不為賊效力,都盡力守城至死,即使得到我們的城也不足以立威,不如盡快離開,白白地失利,沒有好處?!迸奄\都(輕蔑的)笑了。這時有飛箭射中李侃的手,李侃受傷回家。楊氏責(zé)備他說:“你不在,那么誰能堅持固守陣地!如其死在城上,不是比死在家里還要好嗎?”于是李侃忍著傷痛,又登上了城墻。
項城是小地方,沒有長戟勁弩等精良的武器,沒有高高的城墻和深深的護(hù)城河來固守。攻城的賊兵有氣吞項城的傲慢心理,率領(lǐng)他們的士兵將要越過城墻入城。這時有人用普通的弓箭射賊人,射中了他們的統(tǒng)帥,(統(tǒng)帥)落馬而死——他們的統(tǒng)帥是李希烈的女婿。叛賊失去大勢,于是一個個全都逃跑了。項城的人沒有傷亡。刺史把李侃守城的功勞上報朝廷,朝廷下詔升李侃為絳州太平縣(今山西襄汾一帶)的縣令。楊氏到現(xiàn)在還活著。